来源:华商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8日
内容导读: 为改变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长安银行按照差异化原则,针对商品流通类小微企业缺少抵质押物但有存货的特点,推出了“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有效解决小微企业重货压仓、资金沉淀的问题,帮助企业盘活库存商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受到了越来越多小微企业主的青睐。
为改变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长安银行按照差异化原则,针对商品流通类小微企业缺少抵质押物但有存货的特点,推出了“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有效解决小微企业重货压仓、资金沉淀的问题,帮助企业盘活库存商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受到了越来越多小微企业主的青睐。
流通企业可以将货物存储在长安银行认可的仓储企业仓库中,凭仓储企业开具的仓单向长安银行申请贷款,长安银行根据货物的估价向企业提供仓储货物价值一定比例的贷款,并由仓储企业代理监管货物。这种融资方式允许小微企业用自有库存商品作担保,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企业可以将销售货款划入监管账户,以提取仓单项下的货物,保证了货物的正常流通变现;同时,企业消除了资金困扰,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变动择机出货,提升了利润空间。
“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适用于有经常性货物贸易、存货资产占比大、无固定资产可抵押的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的经营、财务、信用状况等因素,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浮动确定。借款人可以通过长安银行各营业网点提出业务申请,或登录长安银行门户网站“长安贷”在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