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狐滚动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内容导读: 泽州法院与县政府一道,历时3个月,共同清收不良贷款。截至2012年底,通过诉前调解消化不良贷款案件9件、以调解方式化解5件,判决结案10件,共在金融机构查询帐户100余人次,共冻结贷款人存款40余万元。
泽州法院与县政府一道,历时3个月,共同清收不良贷款。截至2012年底,通过诉前调解消化不良贷款案件9件、以调解方式化解5件,判决结案10件,共在金融机构查询帐户100余人次,共冻结贷款人存款40余万元。
在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中,院党组为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及时立案,允许缓交诉讼费,简化查询冻结手续。同时,与泽州县信用社密切配合,建立对接机制。
在信用社依法收贷办公地点设立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一些当地影响力较大的案件,邀请部分借款人旁听庭审过程,提高了清贷效率。
案件立案之后,审判人员根据信用社提供的借款人的准确信息,积极准备查询冻结所需的相关手续,对借款人的存款依法进行查询冻结,为案件调解和执行争得了主动。
对于采用判决结案的案件,在判决中不仅明确了借款人的还款义务,而且也强调了担保人督促借款人还款的附带责任。
最后,营造氛围,宣传清收政策。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教育劝导借款人自觉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