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2日
内容导读: 企业贷款融资难是普遍问题,对于渔民来说,想要融资更是困难,商业贷款门槛高、条件多,使渔业发展企业停滞不前。福建省渔业企业众多,尽快解决他们的资金问题是当务之急,从2010年开始,福建省陆续在惠安县、福鼎市和莆田秀屿区开展参保渔船小额抵押贷款试点,为解决渔民资金问题迈出了第一步。
企业贷款融资难是普遍问题,对于渔民来说,想要融资更是困难,商业贷款门槛高、条件多,使渔业发展企业停滞不前。福建省渔业企业众多,尽快解决他们的资金问题是当务之急,从2010年开始,福建省陆续在惠安县、福鼎市和莆田秀屿区开展参保渔船小额抵押贷款试点,为解决渔民资金问题迈出了第一步。
据了解,参保渔船小额抵押贷款金额不低于渔船保额的80%,年利率约6.9%,渔民可随时还款,按天计息,从申请到领款只需一趟,深受渔民喜爱。
为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相关部门将渔民还款情况与渔用燃油补贴发放、渔船交易相挂钩,一旦还款不到位,燃油补贴将被直接扣除用于还款,渔船也不得进行交易。同时,以参保渔船作抵押,分散了渔业贷款所蕴藏的风险。如果贷款期间渔船出险灭失,将根据渔船参保情况启动理赔程序,确保赔款先行返还贷款及其利息。
三年来,我省在惠安县、福鼎市和莆田秀屿区累计发放贷款2900万元,401名渔民受益。截至目前,贷款到期后,本金与利息全部按期收回。
据调查,近年来,随着渔业资源衰退、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渔民生产投入不断增多,对小额贷款需求增大,年需求量约在亿元。尽管三年来参保渔船小额抵押贷款试点范围逐步扩展,总放贷金额从400万元升至1500万元,但对广大渔民来说仍远远不够。
为此,省渔业互保协会曾与多家商业银行协商,希望获得商业银行的介入及合作,但由于双方的渔业贷款程序、资金来源、监管方式不同,配套资金始终无法实现。
201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出台《金融支持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渔船抵押+保单质押”的抵押担保模式予以肯定,要求做好渔业船舶抵押贷款服务工作,为渔区渔民提供较长期限的信贷支持。
然而,目前国有四大银行仍较少开辟渔业贷款业务。涉渔贷款主要由农信社、邮储银行及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商业银行参与,农信社还在晋江、东山等个别地区开展渔船抵押贷款业务,但各家银行业务范围及贷款操作办法各不相同,尚未形成一定机制。
渔业是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最担心渔民信誉差,没还贷能力。这几年各级政府对渔业捕捞给予燃油补贴、新建渔船补贴等财政补助,还赋予减免税收等多项优惠政策,渔民经济效益大幅增加,信用意识也不断增强,贷款信用风险已大大减少,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转变观念,在逐步开放渔业贷款业务上多想办法。
有人建议,我省金融主管部门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合作,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我省统一的、可日常程序化运作的渔船抵押贷款办法,探索建立渔业信贷与渔业互助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促进渔业经济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