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0日
内容导读: 我国除了企业贷款难,农民贷款也是个困扰着人们的问题,为了使农民更好很快的得到资金,吉林省政府不断推陈出新,提出了用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的操作模式,这项提议得到了农行吉林省分行的积极响应,并决定在全国率先展开试点工作。
我国除了企业贷款难,农民贷款也是个困扰着人们的问题,为了使农民更好很快的得到资金,吉林省政府不断推陈出新,提出了用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的操作模式,这项提议得到了农行吉林省分行的积极响应,并决定在全国率先展开试点工作。
截至今年11月20日,农行梨树县支行共考察有贷款需求农户35户,对符合贷款条件的24户农户正在进行土地流转收益估值,而其中5户农民已发放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5笔、共计金额11万元。
在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的工作中,农行吉林省分行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组成工作组深入梨树县调研。试点期间,农行吉林省分行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到梨树县进行现场调研,研究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试点开办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工作情况向总行汇报,得到了总行的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和论证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的政策和制度,完善金融产品创新。
针对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农行吉林省分行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探索创新,推进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模式。农行四平分行和梨树县支行也成立了领导小组,与当地政府部门和外部监管部门积极沟通汇报,明确各部门分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农行四平分行和梨树支行先后抽调15名客户经理深入梨树县各乡镇、村屯,对有贷款需求的农民进行走访考察,按照省金融办设计的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手续和流程,积极发放土地流转保证贷款。并搭建了融资平台,成立了“梨树县物权融资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与县政府金融办“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试点实施细则规定:农户首先向农行提出贷款要求,由农行派员考察,对于符合条件办理的,农户须先与县物权融资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未来一定年限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物权公司。农户持土地经营权证书等资料到乡镇经管站办理质押登记,农行在取得经管站开具的登记证明后,与农户签订借款合同,然后到物权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后发放贷款。如贷款到期后农户无法偿还,在3个月内由物权公司对外发包,发包所得款项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如发包不成功,由物权公司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