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9日
内容导读: 近年来,我国贷款业务逐渐受到人们青睐和认可,在急需用钱时很多人都会选择贷款来解决问题,但是贷款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大部分贷款都需要抵押物,没有抵押物怎么办呢?这就让一部分人起了不轨之心。
近年来,我国贷款业务逐渐受到人们青睐和认可,在急需用钱时很多人都会选择贷款来解决问题,但是贷款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大部分贷款都需要抵押物,没有抵押物怎么办呢?这就让一部分人起了不轨之心。
10月8日,赤峰新城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用假房产证诈骗贷款案。赤峰新城某银行信贷员赵某于2009年与贷款人鲍某、赵某等人内外勾结、合伙骗取该银行贷款55万元,4名涉案人员已全部被抓获。
犯罪嫌疑人赵某原系赤峰新城某银行信贷员,2009年9月,他认识了建筑承包商鲍某和赵某,通过谈话,赵某得知鲍某二人目前正为工程款发愁,告诉他们可以通过办假的房屋产权证和假房产它项权利证的方式贷款。
2009年9月11日,鲍某二人分别用假房屋产权证和假房产它项权利证,通过该银行信贷员赵某办理期限为5年的贷款15万元和40万元。期间,鲍某和赵某给该银行信贷员赵某好处费包括购买手机、现金价值5000余元。借贷后,鲍某和赵某一直按期偿还贷款,直到2011年年末,由于鲍某和赵某合伙承包的工程赔钱,无力继续偿还贷款,该银行多次给二人下达催款通知书未果,于今年7月16日向赤峰新城公安分局报案。经过全力侦查、搜集证据,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新城分局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