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8日
内容导读: "解决农户融资渠道,增强贫困户自我'造血功能'",一直是河口县实施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的中心任务。为有效的做好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发放工作,河口县坚持做到"四抓四到位",确保放贷工作不出问题。
"解决农户融资渠道,增强贫困户自我'造血功能'",一直是河口县实施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的中心任务。为有效的做好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发放工作,河口县坚持做到"四抓四到位",确保放贷工作不出问题。
2008年至2012年,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45亿元,其中:扶贫到户贴息贷款1.25亿元,项目贴息贷款2000万元,使全县四乡两镇,四个农场3700余户1.7万余人,4家农业龙头企业受益。
抓宣传发动,确保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培训、电视、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及时把政策宣传到户到人。通过政策引导,结合"四群"教育干部挂钩帮扶联系、"农户万元增收"项目等工作,激发贫困农户的自主创业热情,鼓励贫困户利用贷款发展短、中、长期种养殖业,不断提高贫困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素质和能力。
抓工作职责,确保部门协调配合到位。扶贫贴息贷款工作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组织实施。根据职责分工,县扶贫办主要负责扶贫贴息贷款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监测,做好贫困农户的核准、贴息资金的确认,贷款发放和使用的指导与服务;县财政局主要负责扶贫贴息贷款资金的管理、审核与拨付;县农村合作联社主要负责贷款贴息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利息的计算以及数据统计工作,并定期向县扶贫和县财政部门提供扶贫贴息贷款的有关情况、报表,同时掌握贷款的使用效果。
抓制度建设,确保贴息项目落实到位。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必须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之下进行,确保扶贫贴息贷款的政策真正惠及贫困农户。贷款政策执行事前公示公告,核准贷款即时公示公告,贴付贷款贴息事后公示公告,确保按公开透明程序操作。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不准",即不准将贷款用于非农业生产性项目,不准非贫困户借贫困户名义贷款,不准优亲厚友,不准扩大贷款金额和范围。
抓合作组织,确保信贷资金效果到位。在扶贫贴息贷款资金的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作用,指导和帮助农户发展生产项目。各乡镇、农场、涉农公司集中发展当地有优势、有特色的产业项目,并解决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与指导,有效推进了扶贫贴息贷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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