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7日
内容导读: 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吸引和带动信贷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甘肃省财政厅与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于8月11日签署了《金融支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合作协议》。
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吸引和带动信贷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甘肃省财政厅与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于8月11日签署了《金融支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从2012年起,农行系统连续五年每年安排60亿元专项信贷,省财政厅每年安排资金全额贴息,支持58个贫困县、8790个贫困村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这是我省财政部门和农行系统共同推进双联行动、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的重要举措。
一、贷款内容
(一)贷款目标。从今年起,农行连续5年每年安排6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用于支持“双联”行动,并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增加相应额度。
(二)支持范围。全省“双联”行动中的58个贫困县、8790个贫困村。
(三)支持对象。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以及能够帮扶、辐射、带动农户的种养大户、运输大户、多种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重点扶持马铃薯、现代制种、中药材、蔬菜、草食畜、经济林果等产业。
(四)支持产品。农行开发“双联惠农贷款”专属产品,下设“双联农户贷”和“双联产业贷”两个子产品。分别用于公司类和个人类客户。“双联农户贷”贷款额度不少于当年“双联惠农贷款”额度的80%。“双联农户贷”贷款额度最低3000元,最高5万元,从事专业化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最高100万元。贷款期限1至3年,一般按3年掌握。对从事林果业等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贷款,期限可放宽至8年。“双联产业贷”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000万元。
(五)贷款利率。“双联惠农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如遇国家基准利率调整作相应调整。
(六)贷款贴息。“双联惠农贷款”由省财政全程、全额贴息。财政贴息期限按照贷款期限执行。“双联惠农贷款”采取间接贴息方式。农行按季向贷户收取当期利息,财政按季向贷户补贴利息。财政贴息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
(七)贷款担保。“双联农户贷”由县级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再担保。对当地没有县级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插花”型贫困片带的443个贫困村,由省担保公司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双联产业贷”可采取房地产抵押、机器设备抵押、存货抵押、林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第三方保证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以上担保方式可以组合使用。对于难以落实资产抵押或抵押不足的,可由县级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二、基本程序
(一)“双联产业贷”贷款申报程序
企业申请“双联产业贷”贷款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县级农行、财政部门申报,填制《“双联产业贷”贷款推荐表》,如需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需在《“双联产业贷”贷款推荐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县级财政、农行双方联合实地考察、审核。农行组织独立审贷,按照贷款条件、程序进行调查、审查、审批,并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二)“双联农户贷”贷款申报程序
“双联农户贷”由农户个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政府核查,县级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审核后提交县级农行,县级农行按照贷款条件和程序进行调查、审查、审批。
1.农户自愿申请。8790个贫困村有生产经营意愿的农户,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双联农户贷”贷款推荐表》。
2.村委会推荐。村委会与驻村干部、联户干部作为推荐人,经对申请“双联农户贷”农户的信用、生产经营能力初步审查后,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在《“双联农户贷”贷款推荐表》上签字盖章,并让农户填写《双联农户贷款业务申请表》后,向乡镇进行推荐。不同意推荐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镇政府核查。乡镇政府财政所作为核查主办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核查工作,主要核查申请贷款人是否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农户、从事行业和项目是否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等事项,审查同意的,统一造册,填报《“双联农户贷”贷款申请人基本信息核查汇总表》,并在《“双联农户贷”贷款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连同《双联农户贷款业务申请表》,提交县级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担保公司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乡镇政府要及时向村委会反馈意见。
4.担保公司审核。县级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根据该公司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担保审核,同意担保的,在《“双联农户贷”贷款推荐表》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双联农户贷”贷款申请人基本信息核查汇总表》和《双联农户贷款业务申请表》,一并提交县级农行。县级农行按照商业化原则开展调查,发放贷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财政厅和省农行分别成立“双联惠农贷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财政厅设在农业处,省农行设在农户金融部,具体负责“双联惠农贷款”日常工作。各市州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所属县市区“双联惠农贷款”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农行等部门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双联惠农贷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合理确定任务,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真正使这一惠及贫困地区农户的好政策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要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双联惠农贷款”的宣传工作。一是各市州、县市区要通过制作专题宣传片,充分介绍“双联惠农贷款”的产品、流程等内容,让贫困村的千家万户了解“双联惠农贷款”利率低、期限长、手续简便、担保公司担保等特点,让农民真正了解财政贴息的实惠,了解农行贷款的让利。同时,也要让农民清楚该项贷款是商业贷款,不是扶贫资金,贷款到期必须要偿还。二是市州、县市区要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及时报道“双联惠农贷款”的典型事例、成功经验和实际效果。三是各市州、县市区在地理位置优越、人员流动性强的地方增设“双联惠农贷款”宣传牌,增强金融支持“双联”行动的影响力。四是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和农行、担保公司要联合制作政策问答,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政策支撑。
(三)开展培训。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省级培训到各市州、县市区,县市区进一步组织培训到乡镇、村组。通过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了解掌握“双联惠农贷款”的内涵和操作要领,从而为开展“双联惠农贷款”工作奠定基础。农业银行各市州分行要加大对贫困村农户金融知识培训的投入,通过制作专门的“双联惠农贷款”流程图、设立业务咨询台、开办金融知识宣传栏,让贫困村农户掌握贷款申请、担保、还贷等办贷手续和环节。担保公司要制作“双联惠农贷款”担保流程图,让农户明白担保手续。
(四)点面推进。为了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省上确定部分县市区为“双联惠农贷款”重点推进县,先行推开,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重点推进县要确定近期和中期目标,合理规划,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工作方法,及时发现和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推动“双联惠农贷款”工作创造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好的典型。未被列入重点推进县的,也要同步开展工作。
(五)加强信息沟通。一是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多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报和交流合作进度、管理等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典型做法,指导当地健康有序地开展工作。二是各地要合作开发“双联惠农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贴息资金、信贷资金、担保保证金等资金管理。三是各地建立“双联惠农贷款”工作简报及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制度,省上将按季对各地“双联惠农贷款”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
(六)做好担保合作工作。58个贫困县要切实抓好与县级担保公司、农行的合作工作,尚未成立担保公司的,要加快工作进程,及时向农行提供担保合作资料,农行要加快担保公司准入审核效率,尽早开展合作,发放贷款。
(七)加强对贷款的监督管理。县级政府承担“双联惠农贷款”第一责任,县级财政、农行、担保公司是直接责任部门。贷款发放后,县级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农行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各市州财政要加强对“双联惠农贷款”的定期检查工作,对违反贷款申报程序、弄虚作假、推荐发放人情贷款以及违规使用贷款等情况,要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农行要加强贷款的监测、检查力度,采取系统监测、电话外呼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识别和处置贷款风险。各乡镇要对取得“双联惠农贷款”的农户在贫困村进行张榜公布,接受广大农户监督,保证金融支持“双联”行动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