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经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3日
内容导读: 据统计,2002年到2011年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由2万亿元扩大到12.83万亿元,年均增长22.9%,比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长率高6.1个百分点。2011年社会融资规模与GDP之比为27.1%,比2002年提高10.4个百分点。
据统计,2002年到2011年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由2万亿元扩大到12.83万亿元,年均增长22.9%,比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长率高6.1个百分点。2011年社会融资规模与GDP之比为27.1%,比2002年提高10.4个百分点。
2002年时社会融资规模的意义不大,因为除人民币贷款外的其他融资占比很小,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91.9%,其他融资占比仅为8.1%。到了2010年,情况发生了很大改变,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下降至60%以下,未来随着金融创新快速发展,人民币贷款占比将有可能更低。因此,我们要注重提高金融调控的有效性,也不能忽视关注人民币贷款和其他方式的融资。
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这里的金融体系是整体金融的概念。从机构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从市场看,包括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以及中间业务市场等。具体看,社会融资规模主要包括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保险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和其他金融工具融资十项指标。
2010年12月和2011年12月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2011年3月和2012年3月两份《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社会融资规模已成为我国宏观调控的新指标。2011年起,人民银行正式统计和公布社会融资规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