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财政厅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4日
内容导读: 2012年,省财政安排贴息资金5000万元,支持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解决了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
2012年,省财政安排贴息资金5000万元,支持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解决了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主要做法有四:
一是保障重点。贴息资金主要用于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此基础上,选择若干县(市、区)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创新试点,着力推进农户贷款担保和风险保证的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农户小额贷款的长效机制。
二是倾斜支持。扶贫小额贷款以贫困户为主要对象,直接或间接贷给贫困户的金额原则要求达到贷款总额的70%以上。对2010年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3000元以下,具有劳动能力的发展项目优先予以满足,对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残疾人予以倾斜扶持。
三是规模带动。对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种植、养殖、加工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也可列为贷款对象,按每带动一户可申请贴息贷款1万元,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是整村推进。每个县选择30-50个村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重点向省级及市、县扶贫开发重点村倾斜,支持当地贫困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农产品加工业、农家乐等小型创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