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小编:鸭鸭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1日
内容导读: 据相关媒体报道,银监会已于近期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对银担合作风险进行排查。
据相关媒体报道,银监会已于近期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对银担合作风险进行排查。
上述《通知》指出,部分担保机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直接发放贷款,某些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协助担保机构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并牟取不正当利益,对金融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排查重点集中在四个方面: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禁止从业人员在融资性担保机构中兼职,或利用职务之便与亲属及其他利益关系人投资入股或实际控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业务合作,或利用职权指令与某一特定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情况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协助担保机构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并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开展合作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担保贷款的情况;在与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合作的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信贷管理制度进行操作,重点检查贷款“三查”落实情况;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