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我爱卡 小编:鸭鸭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8日
内容导读: 在汶川地震发生后,很多市民都比较关心一个问题,即贷款人死亡情况下,贷款人的继承人是否有义务偿还银行贷款?
在汶川地震发生后,很多市民都比较关心一个问题,即贷款人死亡情况下,贷款人的继承人是否有义务偿还银行贷款?
“其实,所谓‘父债子还’的说法并不成立”贵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仲尼认为,这要看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以及遗产的实际价格。据了解,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房屋灭失,贷款人死亡,贷款人的继承人无遗产可继承的情况下,无义务还款;房屋完好或部分损毁,贷款人死亡,银行仅有权在房屋(遗产)剩余的价值范围内要求清偿贷款,但实际操作难度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