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证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4日
内容导读: 吉林高速(2.29, -0.01, -0.43%)(601518)周四晚间发布公告,为满足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资金需要,公司已签订银团贷款合同及长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权质押合同,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首次启动银团贷款,已提款金额为301.85万元,质押合同6日起正式生效。
吉林高速(2.29, -0.01, -0.43%)(601518)周四晚间发布公告,为满足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资金需要,公司已签订银团贷款合同及长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权质押合同,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首次启动银团贷款,已提款金额为301.85万元,质押合同6日起正式生效。
2012年12月28日,公司与以中国银行(2.76, -0.03, -1.08%)吉林省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签订了总额为42.52亿元的项目贷款合同。该银团贷款需将公司所拥有的长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权作为质押,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与中国银行长春工农大路支行签订收费权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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