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9日
内容导读: 2012年8月以来,吉林省从梨树县开始,探索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新模式,以农户土地的未来预期收益为保证,实现在金融机构成功贷款。专家认为,新模式突破了长期以来制约农村金融的“抵押物”难题,将彻底扭转银行有钱不敢放贷、农民想贷贷不着的“两难”境地,有望从根本上打通农村金融经脉,破解农村“贷款难”,释放农村金融活力,是当前调结构、扩内需,挖掘农村发展潜力的有效途径。
2012年8月以来,吉林省从梨树县开始,探索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新模式,以农户土地的未来预期收益为保证,实现在金融机构成功贷款。专家认为,新模式突破了长期以来制约农村金融的“抵押物”难题,将彻底扭转银行有钱不敢放贷、农民想贷贷不着的“两难”境地,有望从根本上打通农村金融经脉,破解农村“贷款难”,释放农村金融活力,是当前调结构、扩内需,挖掘农村发展潜力的有效途径。
一、农村土地与金融的有效“嫁接” 让农民可以花“明天的钱”
“城里人买房、买车都可以用房屋、收入等到银行贷款,花明天的钱买今天的东西,可农民一直以来在银行面前受歧视。”龙井市老头沟镇远航专业农场农场主高洪海说,他原来承包了65公顷地,经常面临周转资金不足问题,到信用社最多只能贷10万元,不解决太大问题。
高洪海说,最困难的时候,也曾借过10万多元的高利贷,用10个月光利息就2万多。“大批量购买种子、化肥,八成以上农户都要赊账,回头至少也要给人家1分利。”他说,“今年6月,通过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一下子贷款50万元,马上用于扩大规模,又承包了40公顷地,扩大了存储库房120平方米、车库340平方米、新增了不少农机具……”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今年的纯收入至少60万元,比去年翻一番。”高洪海说,现在不少散户都主动找他,想要把土地流转给他,有了充足的流动资金保障,他的生产规模还将继续扩大,好日子就在眼前。
2012年8月以来,吉林省以梨树、东丰、敦化三个县为试点,探索“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新模式: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原则,农民将自家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物权融资公司,由物权公司向金融机构出具对农民贷款负连带责任的承诺函,最后金融机构在该承诺范围内放贷款给农民。
“物权融资公司是由政府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职责是‘架桥铺路’。”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处处长苗忠有说,农民正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后,物权公司与农民的土地流转合同自动解除;否则,物权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另行发包,款项归还金融机构。新的承包人承包期满后,再退还给原土地承包人。
贷款对象是已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贷款额度小于等于土地未来一定期限(目前一般不超过5年),预期收益评估价值的70%;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目前原则上按现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贷款期限综合考虑额度、用途等因素灵活处置,最长不超过5年……
记者从吉林省金融办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42个县市已经成立物权公司,22个地区已经开始放款,业务范围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金融机构总计放款7000余笔,放款总额累计达2.8亿元,有效填补了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缺口,成为一个农民得实惠、银行得效益、政府得民心的“多赢”产品。
二、存在“四大优点” 推广仍有难题
新模式具有手续简便、成本更低、风险可控、形式灵活“四大特点”。“以前贷款主要是几户联保,不仅找联保人麻烦,手续办起来也慢。”东丰县拉拉河镇村民邓喜才说,联保贷款办起来最快也要一周,拖个十几天很正常,用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当天就可拿到钱。
新模式还有效降低农民贷款成本。梨树县十家堡镇西黑嘴村农民赵国才说,原来从信用社贷款,最多一两万元,不够用时只能借高利贷,借1万元利息至少2000元。“新模式的利率一年期7.8%,比联保贷款利率还低。”他说,“去年贷了1.4万元,一年期利息还不到1100元,买种子、化肥也不用再赊购了,很多隐性成本也节约不少。”
风险可控是新模式的第三大特点。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孙凤岐说,风险防控有“四道防线”,比联保模式安全得多:一是土地预期收益做保证;二是物权融资平台公司,属于政府行为具有行政职能,可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三是周转保障基金,发生风险时用于垫付银行贷款,目前省财政已列支3000万元;四是保险公司的信用保证保险介入,目前正在洽谈当中,前期准备先以人保为试点。
“形式上也非常灵活。”苗忠有说,期限上,根据需要可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中间农户可随时还款,随用随换,发生灾害还可适当延期;额度上,不进行明确封顶,可根据农户土地预期收益情况具体商定,梨树县单笔最高放款额度已达180万元。
但目前各主体的认识还不完全一致,导致制度安排上有些差异。记者采访发现,从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讲,要求贷款农户与物权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但农业部门认为不应办理流转登记,担心出现农民失地风险。
部分金融机构对于风险防控仍存疑虑,存在观望心理。中国农业银行东丰县支行副行长姜利说,模式非常好,但效果需要进一步验证。“一旦出现风险,要首先拍卖农民粮食,不行再流转土地,但这些都需要时间。”他说,“土地能否顺利流转出去也是未知数,风险基金看得见、但摸不着,风险处置办法的细则还不够明晰。”
县级物权公司也面临可持续发展问题。目前公司从人员到经费,几乎全部由县财政承担,各地经济实力差异导致对物权公司的投入也不统一,下一步编制和费用问题都需要解决。
三、亟待政策扶持 “点燃”经济新引擎
“我有一个梦想,将来所有农民不再‘贷款难’;我有一个梦想,全国每年上万亿的资金主动回流农村;我有一个梦想,中国经济的新一轮起航,从撬动农村需求开始……”吉林省金融办主任高材林说,试点工作即将满一年,各项工作逐步趋于成熟,希望能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总结、推广,是破题未来三农发展的关键。
高材林认为,当前关键要破除“三个障碍”:一是思想认识层面的障碍,建议从更高层面统一思想;二是制度障碍,如何在部门间,中央和地方间,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间形成合力;三是破除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中一些不合时宜的障碍,建议凡是做这个业务的,原则上不受存贷比限制,国家按照贷款额度给予奖励,明确政策导向。
基层工作人员担心,个别农户以土地收益保证获取贷款后,不能按期还款,设计土地流转还款时,一旦贷款户进行干扰,其他农户无人敢承包,出现部分土地无法转让承包的问题,导致债务悬空现象,还需公检法等多部门形成合力。专家建议,政府各部门也应形成合力,牵头组织协调物权公司、农机局、金融机构等各部门,避免出现互相推诿现象。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孙志明建议,保证贷款是一个贷款新品种,国内无可借鉴的经验,其试点、铺开工作都应该循序渐进、逐步推广,避免在法律法规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大面积拓展,导致土地流转过程中引发社会矛盾。
此外,在保证贷款试点可行的基础上,可考虑及时研发保证贷款的网络办公平台,通过网络申请、受理、审批,可为百姓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下一步,吉林省打算一方面搞好土地确权工作,研究解决物权融资公司持续运营问题,加快设立惠农信贷周转保障基金,研究建立农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苗忠有说,对于拟参与保证贷款业务,但在试点县没有网点的金融机构,通过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购买农信社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破除涉农信贷规模的限制,进一步扩大金融支农的总量。
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说,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解开了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的“扣儿”,是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重大突破,对农民、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经济发展,是“多赢”局面,如果全省推开,农业农村贷款规模将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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