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泉州晚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9日
内容导读: 今年我市设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风险金”),农民符合一定条件,可实现无抵押贷款,最高贷款达100万元。记者从福建省农信联社泉州办事处获悉,截至6月,全市农信社、农商银行已有1.55万户农户办理小额贷款,贷款额为14.26亿元。
今年我市设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风险金”),农民符合一定条件,可实现无抵押贷款,最高贷款达100万元。记者从福建省农信联社泉州办事处获悉,截至6月,全市农信社、农商银行已有1.55万户农户办理小额贷款,贷款额为14.26亿元。
根据《泉州市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政府出资2400万元风险金,银行按照20倍以上额度发放贷款,形成一个高达4.8亿元的农业贷款资金池,这一政策惠及泉港、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区等泉州8个县(市、区)。泉州市农工办相关人士表示,此举旨在对接泉州“金改”,以政府信用做支撑,破解农业贷款缺乏抵押物的困局,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涉农贷款资金池高达4.8亿元
《规定》要求,风险金由市、县两级共同出资设立。市级财政首期出资800万元,等额拨付,每个县(市、区)分到100万元,再由县级财政分别配套200万元,合计每个县(市、区)300万元。由此,形成首期共2400万元的风险金启动资金。风险金分别在相关县(市、区)涉农金融机构开立专户,实行封闭运行、动态管理、专款专用。
4405户信用农户获贷款
凡是各县(市、区)内缺乏抵押物、质押物的一般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可申请。贷款额度原则上单户在30万元以内,个别优质项目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于缺乏抵押物、质押物的贷款,按照“先建档、后评级、再授信”的原则,采取信用方式放贷。鼓励农村耕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农村居民房屋等抵押、质押贷款。福建省农信联社泉州办事处相关人士介绍,至6月底,全市农信社、农商银行已评定信用农户25万户,评定信用村229个,信用乡镇11个,为涉农贷款发放营造良好环境。两个月以来,已有4405户农户获得小额信用贷款,金额1.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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