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0日
内容导读: 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网络平台审核后上网发布,投资人投标后打出资金,一笔线上借贷便OK了——这就是时下兴起的网络贷款(简称p2p)。目前国内已有2000多家网贷公司、融资规模超百亿元,但网贷公司资金链断裂、涉嫌传销乃至诈骗的也时有发生。
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网络平台审核后上网发布,投资人投标后打出资金,一笔线上借贷便OK了——这就是时下兴起的网络贷款(简称p2p)。目前国内已有2000多家网贷公司、融资规模超百亿元,但网贷公司资金链断裂、涉嫌传销乃至诈骗的也时有发生。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和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在宁举办的研讨会呼吁,网络借贷这种草根金融要发挥正能量,监管不能“虚拟”和缺位。
南农大金融学院副院长刘荣茂说,网络借贷具有对象广泛、门槛低和交易效率高三大特点,借贷对象主要是那些信用良好、但又难以达到银行贷款资质的大学生、工薪阶层、个体工商户等,理论上几乎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借款人和放款人,几千元甚至几百元的资金借贷都可在网上交易。此外,利用网络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一般在审核通过几天后就可放款,效率远高于银行,受到借贷双方欢迎。
南京易贷365技术总监刘士明介绍,他们当前服务的小微企业超过5000家,累计发放贷款10亿元,如南京丰达凯莱水处理公司起初只有5个人,累计向他们借款226万元,现已发展为国内第二大净水处理公司。
但专家同时指出,网络交易双方互不谋面,其隐藏的问题也随着规模的扩大而显现。2011年,号称“发展了近10万会员”、“中国最严谨网贷平台”的哈哈贷,因资金链断裂终止服务;同年,贝尔创投涉嫌诈骗,成为国内首家被公安机关调查的p2p平台。部分网络中介推出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有0.3%现金奖励的“老鼠仓”模式,表现出类传销行为,此外还有部分网贷存在非法集资嫌疑。
“凡此种种,都是因为网络借贷的经营范围、权利责任未予明确,根子在监管缺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姚海放介绍,网络借贷作为民间借贷的网络形式,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其运行仍在法律边缘、灰色地带。譬如网贷公司明显从事金融行为,登记注册却在工商部门,网贷资金流量较小,多数银行不愿托管,给部分网贷平台进行欺诈以可乘之机。
金融监管不到位,还导致网贷平台在“固守中介业务”还是“扩大金融功能”间左右徘徊,进退两难。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所长史文才介绍,目前p2p行业主要分为信息中介和理财管理两种方式,信息中介的p2p采用“一对一、一对多模式”,固守居中服务的“本分”,在借贷交易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这样借贷双方风险很小,但企业难以做大;作为理财的p2p采用“多对多模式”,一面不断吸收资金,一面不断拆分转让,如此不但赚取了中介费,还获得了利息差收益,但存在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
专家们认为,长期来看,互联网金融大潮初起,难免泥沙俱下,但网络借贷可满足小微企业、初次创业者等的小额、短期资金需求,不仅是利率管制下传统银行对小微贷款动力不足的解决途径之一,还是当前投资狭窄条件下民间资金的一个新投资选项。此外,网贷还能与传统银行产生“影子银行”的竞争关系,所以还是要鼓励发展、做强做大。
“要让网贷发展得又快又好,关键是监管要跟上、到位。”专家们说,如线上交易结合线下调查走访,让平台监管“实体化”,网贷公司想通过理财扩大收益,前提是担保资金要到位,“资金池子”交由金融机构托管,资金借贷去向就都有明确记录。“所有这一切,都需要银监部门切实管起来,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让草根金融得到阳光雨露、走出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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