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内容导读: 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办、省国土厅、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和甘肃银监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户生产性贷款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4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金融支持农户生产发展”新闻发布会,对该《意见》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办、省国土厅、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和甘肃银监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户生产性贷款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4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金融支持农户生产发展”新闻发布会,对该《意见》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江航翔介绍说,2012年,全省上下以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契机,创新支农金融产品,努力加大对“三农”领域的金融支持,全省涉农贷款余额2640.3亿元,占全省贷款总量的36.7%。但总体上看,我省农村金融服务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农户生产发展的贷款需求还没有得到有效满足,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比较突出。为了更有效地满足农户生产性贷款需求,此次省政府金融办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户生产性贷款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从8个方面对加大农户生产性贷款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明确,我省将由省财政筹措资金,在统筹考虑各地贷款需求、财力状况、担保使用额度、配套资金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充实58个贫困县政策性担保公司实力,保证“双联惠农贷款”基本能够满足农户生产需求。同时,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贴息政策,由省里整合一定的支农资金,对所有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的农户贷款适当贴息。
在措施制定上,《意见》还提出了一些务实创新的举措:积极扩大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探索利用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产进行抵质押贷款;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直接授信发放;推进信用村、信用户建设,使政府的组织优势真正转化为信用资源。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工作,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发放和清收工作。从2013年起,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发放和清收情况将纳入对各市州“双联”考核的内容。
据悉,近期,省委、省政府还将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重点针对农户贷款难、贷款贵,农村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资金短缺,农业龙头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农业保险覆盖面小,农村金融组织和服务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出台具体措施,促进农村金融创新发展,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服务薄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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