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台湾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0日
内容导读: 为了加强哈尔滨市文化名城建设,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平房区共同发起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为冰城文化企业、文化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今日正式启动。现场8家文化企业获得了3180万元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贷款。这标志着东北三省首支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正式运行。
为了加强哈尔滨市文化名城建设,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平房区共同发起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为冰城文化企业、文化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今日正式启动。现场8家文化企业获得了3180万元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贷款。这标志着东北三省首支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正式运行。
据介绍,哈市建立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旨在搭建文化发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助力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支持的范围主要是符合国家和省、市鼓励发展的文化产业项目,以及哈市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文化企业。启动之初,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和平房区哈尔滨新媒体文化产业集团每年汇总1000万元,2012年、2013年共计4000万元,专项用于贷款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企业发展。以后逐年增加,一部分用于贷款支持,一部分用于补贴支持。
为了保障资金的使用,哈市还正式出台了《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引导资金运作之初,单户贷款不超过5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原则不超过2年。对经担保机构通过银行取得贷款的企业,可视项目具体情况对企业贷款部分予以贴息支持。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的申报条件及审批程序。其中,申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为:必须具备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财务管理机构、具备良好的资信和资金流等基本条件。申请项目应具备的条件为:必须符合文化产业政策和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开工建设、可迅速实现产业化、对文化产业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等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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