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安在线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7日
内容导读: 已经半年了,跑了多个部门,找了无数人,临泉县村民韦桂英还是没有搞清楚,自己是如何“背了”12年贷款的?
已经半年了,跑了多个部门,找了无数人,临泉县村民韦桂英还是没有搞清楚,自己是如何“背了”12年贷款的?
2012年11月,韦桂英与丈夫来到合肥买房,在向银行申请房贷时,却被告知其12年前在老家贷了款,一直未还,所以,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无法贷款。哪儿来的贷款?韦桂英一下子愣住了。她返回老家查询,结果却吓她一跳:2000年,有人冒用她的个人信息在银行申请了2500元的扶贫贷款,而在临泉县像她这样莫名“被贷款”的村民,远远不止她一个。
农民莫名背上贷款12年
“要不是贷款买房,我们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背上了贷款。”4月3日,在向记者回忆起事情的原委时,31岁的韦桂英不禁感叹道。韦桂英是临泉县单桥镇周庄村的村民,多年前,她与同村青年陈伟结了婚,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婚后,夫妇俩都外出打拼。2012年下半年,已经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的夫妇俩准备在合肥买房安家。
“我们是找中介买二手房,购房合同都签了,谁想到在贷款时出现了意外。”韦桂英的丈夫陈伟说,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告诉他们,韦桂英在2000年9月份向当地的一家银行贷款2500元,12年来,贷款一分未还,所以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再次贷款。
“这绝不可能,我从来没有贷过款!”疑惑的韦桂英夫妇连忙赶回老家的银行查询,结果显示确实是她在2000年贷款了。“我那年才21岁,在广州打工,家里条件还可以,怎么可能去贷款,何况我也从来没见过那笔钱。”韦桂英说,银行告诉她那是扶贫贷款并给她出示了贷款合同与凭证,她发现那上面的签名根本就不是她亲手写的,“我就从来没有见过那合同。”此时,韦桂英十分肯定有人冒用了她的信息去银行贷款。
为了消除不良记录,她与丈夫跑了多个部门,都无法消除。因为急于买房,夫妇干脆还掉了贷款本息,一共4200元。可是还掉之后,还是贷不了款。这时,已经签了购房合同的韦桂英夫妇不得不支付了近两万元的违约金。
担保人压根就没担保过
莫名被贷款事件发生后,韦桂英夫妇也一直在调查到底是谁冒用了她的名字。陈伟说,他多次去临泉县当年放款的那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妻子的身份确实被冒用了,当初可能是村干部拿着身份信息去申请的。
4月3日,本网记者看到了银行出示的韦桂英当年的贷款合同与凭证,上面显示,韦桂英从当地一家银行贷款2500元,利率为2.5‰,贷款时间为2000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贷款用途是种植。记者比对了贷款凭证与贷款合同上的签名,其中凭证上韦桂英的签名字体端正,而合同上则潦草不堪,明显不是同一个人的笔迹。
同时,记者注意到,在贷款合同上,担保人一栏印有5个人的私章,韦桂英说这里面有3个是同村的,其余的两个人她压根就没听说过。为了证实韦桂英是否真的贷过款,4月3日,记者到单桥镇周庄村寻找其中的3名担保人:代学忠、屈良夫、邢利才。代学忠、屈良夫都已外出打工,代学忠的妻子告诉记者,丈夫60多岁,不识字,是个老实的农民,根本就没给人担保过。在邢利才家,记者见到了他,这位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农民也不识字,记者将所有担保人名字放在他眼前,他认不出哪一个是自己的,“我从来没给啥人担保过,也没刻过私章。”邢利才觉得自己是被人“冤枉”了。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这3名担保人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不识字、年纪大,而且都是村民公认的老实人。
“被贷款”的情况在临泉并非个例
贷款人不知情,担保人也是莫名被担保,那么这贷款究竟是怎么放下来的?4月3日上午,记者跟随陈伟前往临泉县当年发放贷款的银行。在该银行委托资产管理部,工作人员听完陈伟反映的情况后,在系统中输入了陈伟的姓名进行查询。记者看到,查询结果显示,全县共有五、六个叫陈伟的人,都存在拖欠贷款的情况。这些人是否也同样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被贷了款,暂时还不得而知。
“近三年,我们遇到跟你一样情况的就有30多人,在还清欠款后,银行给他们出具了‘非恶意欠款’的证明,都贷到了款。”工作人员表现出一种司空见惯的态度,甚至还反问陈伟,“怎么别人拿着证明在北京、上海、西安、厦门都能贷到款,就你不行?”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临泉县的扶贫贷款政策是在1997至2001年期间,当时很多人都“被贷款”,因为至今没人找他们要钱,所以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事。“1999年之前不需要登记身份证,因此在信用系统里不会有不良记录。你老婆这批贷款是2000年,登记了身份证,所以会有不良记录。”工作人员直言不讳的告诉陈伟。
记者还从银行工作人员处得知,临泉县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扶贫贷款总额达到了7000万,但有记录可查的却不足4000万。如果按照平均每人贷款3000元计算,就有2.33万人。在这2.33万人中,有多少是和韦桂英一样遭遇的人,目前我们还不得而知。
知情人爆料是政府压着银行办贷款
4月3日,该银行内部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乡镇干部假借农民信息申请扶贫贷款的行为在1997年就已存在。1998年担保法实施后,贷款申请人和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999和2000年办理扶贫贷款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直接带着复印机到乡镇现场办理,“大队干部手里拿着大把的身份证去登记,根本没有农民本人到场”。担保人的私章也是造假的,“这种私章5毛钱一个,随便刻”。
农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信息被人拿去贷款,更不会见到贷下来的钱。那么这笔钱哪去了呢?该知情人士透露,银行将现金一把交给了乡镇,是大队和镇政府拿走了。“80%都被挪用了,用于归还乡镇的行政贷款或者用于发放工资,还有的可能装进了个人的腰包”。
银行另一位知情人士坦言,银行当年在信贷方面确实不规范,但主要责任应归咎于当时县里压着银行必须放贷。据他回忆称,“当时一位县领导曾在一次会议上拍着桌子呵斥道,我管不住你银行的人,还管不住你银行的门吗?”知情人说,县领导的意思是银行如果不放贷,就“停水停电让银行无法正常办公”。
时任镇党委书记称是种粮大户拿他人身份贷款
4月3日,记者前往韦桂英所在的单桥镇政府,该镇的副镇长牛永贵称,自己来的时间很短,不知道此事。该镇镇长郭军也说对此不知情。
4月3日,记者找到了2000年担任单桥镇党委书记的牛林,据他介绍,当时,单桥镇是全省农业结构调整的典型,镇里鼓励一些承包大户发展现代农业,搞规模经营,但是镇里没钱,支持不了承包户,当时正好有扶贫贷款的政策,镇里就争取了一定的贷款指标,给那些承包大户发展经营,可是政策上规定一户贷款的数额有限,所以需要数额较大的承包大户就需要拿别的人身份信息去贷款,他们就必须去找身份证。至于承包大户从哪儿来的身份证,他无从得知。
不过,牛林承认当时政府也知道一些承包大户用了别人身份证贷款,但是出于发展地方经济,“必须要走这种渠道”。贷款所得的钱也全部由承包户拿走,政府分文未取,只是从中起到引导作用。对于当年的具体操作,牛林称自己并不清楚,“当年具体经办的副镇长已经去世,那些承包大户有的去世了,有的已不在本地,很难找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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