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5日
内容导读: 在春耕来临之际,红河州扶贫办、财政局、省农村信用联合社红河办事处联文下达了2013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贷款2.98亿元,为支持贫困地区抗旱及农户搞好春耕生产和产业开发,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下了及时雨。
在春耕来临之际,红河州扶贫办、财政局、省农村信用联合社红河办事处联文下达了2013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贷款2.98亿元,为支持贫困地区抗旱及农户搞好春耕生产和产业开发,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下了及时雨。
2013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贷款涉及13市县,开远4000万元,弥勒3800万元,建水、石屏各3000万元,蒙自2500万元,个旧、河口、泸西、屏边、元阳各2000万元,红河1500万元,金平、绿春各100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由中央财政按年利率5%的标准给予贴息,贴息期为1年,贷款期不足1年,据实贴息。要求各地贷款利率的执行原则上不能超过人民银行确定基准利率的20%,到户贷款要确保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贫困农户今年春耕生产资金需求,主要帮助解决购买农资、种子急需资金的困难,并把扶贫到户贷款与整村推进、易地开发、新农村建设等扶贫项目结合起来,把扶持一家一户特色小产业与产业扶贫开发项目紧密结合起来,引导龙头企业扶持贫困农户获得到户贷款,通过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从分散种养向区域化、规模化种养转变,提高扶贫效益。走"公司+基地+农户"的路子,把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纳入扶贫到户贷款的范围内,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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