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小编: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0日
内容导读: 7月29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获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执行两年多后,根据目前的新形势,经上级部门批准,部分内容将从8月1日起调整。记者从重新签发的文件上了解到,调整的部分涉及申请人条件、贷款申请时间、放宽最高额度限制条件等四项内容,并新增了异地贷款和北部湾同城化贷款的内容以及骗贷要面临的法律惩处办法
南宁公积金贷款有6大变化 更易贷到60万最高额度
7月29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获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执行两年多后,根据目前的新形势,经上级部门批准,部分内容将从8月1日起调整。记者从重新签发的文件上了解到,调整的部分涉及申请人条件、贷款申请时间、放宽最高额度限制条件等四项内容,并新增了异地贷款和北部湾同城化贷款的内容以及骗贷要面临的法律惩处办法
调整的条款及内容
申请贷款最高额度条件放宽
调整前:单身职工在区直中心月缴存达到1500元(含)以上的,额度放宽至50万元;已婚职工双方均在区直中心缴交,且月缴存之和达到2000元(含)以上的,额度放宽到60万元。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适用常规额度40万元。
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暂不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案例一:陈先生未婚,在一家中直单位工作,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600多元,考虑到结婚后要接父母来住,他准备购买一套110平方米的房产,总价约80万元。按照新的贷款政策,他最高可以申请到多少公积金贷款呢?区直中心贷款科科长卢钊称,按照原来的政策,陈先生属于未婚人士,最高只能申请50万元贷款,调整后在贷款额度上取消了单身和已婚的区别,因此陈先生最高可以申请60万元公积金贷款。
案例二:陆先生在区直单位工作,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200多元,配偶是全职太太。今年,他们决定改善一下居住环境,购买一套大户型。他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卢钊称,调整前,陆先生最高只能申请到40万元公积金贷款,但调整后取消了夫妻双方是否都是区直中心缴存职工的差别,陆先生最多可申请60万元贷款。
案例三:高先生月缴存800元,妻子月缴存600元,他们最高可以申请多少贷款呢?卢钊称,如果按照调整前的政策,因为夫妻两人缴存额度之和未达到2000元,是不能够申请最高额度60万元的。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测算,一个家庭申请贷款60万元,期限为30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月供为2695元,那么只要夫妻双方的核定月收入之和大于2695元的两倍(即5390元)就可以具备申请最高贷款额度的资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能申请最高额度的职工范围大大增加了。以高先生家庭为例,他月缴存800元,那么他的工资收入可核定为3334元,妻子月缴存600元,她的工资收入核定为2500元。这个家庭的月收入之和则核定为5834元,所以高先生最多可以申请贷款60万元。
卢钊特别提醒称,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的条件也有变化。以前,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个人须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申请贷款时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但调整后,申请人还必须满足新的条件,即当前公积金缴存状态为正常缴存,且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延长一手住房贷款申请时间
调整前: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生效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调整后: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生效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未付清房款并经出售方同意的,申请时间可再延长一年。
案例:区直某高校的教授胡老师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交了首付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就被公派出国留学一年,未来得及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也没有付清剩下的房款。卢钊称,如果胡教授回国后征得开发商书面同意,那么在购房合同生效后两年内,他还是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对申请人还款年龄提出具体要求
调整前:借款人最终还款年龄最长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调整后:同上,但男性不能超过65岁,女性不能超过60岁。贷款抵押房产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贷款期限应低于30年,已使用年限从该抵押房产建成当年起按年计算。
案例:伍先生今年50岁,在区直某科研单位工作,按照单位的特殊人才政策,他可以延迟退休。因此,他购置一套房产,申请贷款60万元,还款年限为25年,这种情况能否获批准呢?卢钊称,在调整前,由于没有年龄限制,确实存在这种情况。调整后增加了年龄方面的要求,因此,伍先生最多只能贷款15年。贷款的金额根据个人还款能力而相应调整。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增加
区直中心可根据资金存量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商转公贷款,区直中心个贷率超过75%时可以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商转公贷款的房产应为南宁市辖区内的房产;(二)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应当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作为共有人的配偶,并且是在本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三)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房产合法权属的相关证明。(四)原商业贷款房产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案例一:个体户钟先生和弟弟2013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办理了商业贷款,该房产的共有人钟先生的弟弟在区直中心缴存公积金,他是否可以以弟弟的名义申请商转公呢?卢钊称,商转公贷款必须是贷款人或者房屋产权证上登记作为共有人的配偶,才可能申请商转公,因此钟先生想以弟弟的名义申请商转公是不可以的。
案例二:何女士婚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且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婚后,其配偶在区直中心缴存公积金,能否以其配偶的名义申请商转公呢?卢钊称,由于该房产并非夫妻共有,何女士的丈夫并非该套房屋的产权人,因此,是不可申请商转公的。但是如果何女士将她的丈夫增加为这套房产的共有人,是可以具备商转公条件的。
新增的条款及内容
异地贷款与北部湾 同城化贷款有差异
异地贷款是指在广西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直、区直单位职工,因来南宁所辖七个城区内购置自住住房时向区直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区直中心个贷率超过75%时暂停受理异地贷款。北部湾同城化贷款是指在北部湾经济区内(本中心、北海、防城港、钦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区直及中直单位职工,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四个城市购房时向区直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案例:赵先生在百色某中直单位工作,他想在南宁购买一套商品房,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他发现钦州分公司的同事可以申请到60万元贷款,而他只能申请40万元,这是为何呢?卢钊称,异地贷款和四城化政策虽然已经实施,但这是首次将其写入《办法》。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市民会搞不清异地贷款和四城化的差别。北海、防城港、钦州和南宁四个城市执行的是同城化贷款政策,视为同一个城市,政策要比广西其他地市异地贷款更加宽松一些。因此,赵先生贷款比同事所能申请的额度要低。另外,卢钊提醒道,不管是异地还是北部湾四城贷款,当区直中心个贷率超过75%时,都会暂停受理,将优先保障本地缴存职工的贷款需要。
对骗贷行为将采取惩处措施
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取消该职工家庭3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者贷款资格。
案例:黄某夫妇在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中弄虚做假,在审核过程中,被工作人员发现其申请的贷款数额高于房价。卢钊称,此前,针对该行为,区直中心只能从自身严格把关,无法对黄某夫妇进行惩处,因此有些人三番五次提交虚假材料。增加了该惩处措施后,区直中心会将骗贷行为人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申请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这个措施对一些不法人员会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卢钊提醒称,一旦列入“黑名单”,对个人提取和申请贷款的影响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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