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投资报 小编:luyi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7日
内容导读: 成都市公积金中心16日对外宣布新政,10月8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有所变化:公积金账户上余额不足1.5万元,最高也能贷到30万。
成都市公积金中心16日对外宣布新政,10月8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有所变化:公积金账户上余额不足1.5万元,最高也能贷到30万。这意味着成都市缴存余额较低或购买保障房的市民也将受益。“为了加大对职工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我们对中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的计算进行了一些调整。”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现行政策规定下,职工可贷款额度为个人账户内余额的20倍,而从下月起,这项规定将调整为:在符合还贷收入比、征信条件等规定的情况下,缴存余额在1.5万元以下的贷款申请人,贷款额度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以贷到30万元。“新的额度计算方式,让缴存额不高的中低收入职工也能贷到更高的额度。如果所需贷款的额度超过30万元,仍然按照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的方式计算。”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目前全市有近800个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在此次贷款政策调整中,还有一项较为明显的变化:工业化、装配式商品住宅,可按全装修住宅总价款为基数申请公积金贷款。“这项调整主要针对购买精装房的职工。”相关负责人解读说,以前职工购买精装房申请贷款,装修部分是不计入住宅总价款的,调整后对购房职工的支持力度将更大。
此次还对两项抵押登记费收取方式进行了调整:从2014年9月15日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无担保公司担保的现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权登记费由各贷款受托银行承担,不再向贷款申请人收取。此举进一步减少了贷款职工的手续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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