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4日
内容导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3日做客阳光会客厅,对新系统优化后的功能进行了解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系统启用后,公积金贷款审批取消了出具《贷款准予通知书》这一环节,将审批时间缩短一半,同时与房管部门、银行系统实行了信息互通,不用跑银行,不用查档,就可以提取到公积金。
从6月16日起,东莞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将启用,缴存手续简化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3日做客阳光会客厅,对新系统优化后的功能进行了解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系统启用后,公积金贷款审批取消了出具《贷款准予通知书》这一环节,将审批时间缩短一半,同时与房管部门、银行系统实行了信息互通,不用跑银行,不用查档,就可以提取到公积金。
网上可直接认定二套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公告称,将于6月16日启用新系统,并在5月29日至6月13日期间暂停办理部分业务。随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业务系统的启用,东莞市民今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使用公积金将充分享受电子化操作的便捷。
据了解,公积金贷款流程通过新系统操作得到极大简化。新系统启用后,公积金贷款审批取消了出具《贷款准予通知书》这一环节,可通过系统直接流转贷款流程。仅这一项,便让中心审批贷款的时间由原来的10至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此前,为了核准贷款人的首套房或二套房,市民需支付50元至100元查档费给房管部门,且必须凭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协助调查函》才能查档。而《协助调查函》存在时效限制,而很多市民却并不知情。如果没在规定期限内前去查询,还要重新开具《协调函》,多次来回跑。
新系统启用后,将与房管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科负责人万里鹏说,与房管部门的信息互通,不仅能节省市民来回奔波的精力,还能省钱。申请者无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借款人家庭第二套住房认定协助查询函》,无需到房管局出具查房证明,也无需交纳查档费用等。这些业务,可在新系统中直接查询获得。
除了房管部门之外,该中心将在新系统上线后,逐步完成与全市信用体系平台的对接,导入相应数据,从而帮助完善全市信用系统。届时,市民在使用公积金过程中,出现骗提、未及时还款等记录,也将在全市的系统中予以体现。
将来提取公积金可在网上完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庆星说,新业务系统最大的改变在于整合了原有的隶属于不同单位的业务系统功能,实现公积金中心统一管理、自主核算。因此,在读取市民与公积金相关的归集、提取、贷款等信息更加便捷,也避免了因跨系统信息传递所带来的效率低的弊病。
以公积金还贷提取为例,市民使用原有的系统提取公积金,需要分别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提交资料进行审批,而后再到银行窗口办理转账、提取钱款。启用新系统后,公积金中心与银行的信息直接接驳,市民可在公积金窗口一步到位完成公积金提取审批和转账业务。一旦审批通过,市民可即时收到银行的转账款。
不仅如此,新系统上线后,李庆星说,随着运行逐步稳定,还将陆续推出网上办事大厅等功能,市民的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直接在网上完成,而无需到窗口办理,操作程序还将进一步简化。
提醒
停办业务期间还款贷款两不误
5月29日至6月13日期间停办公积金部分业务。半个月无法动用公积金,让不少市民产生困惑。如果刚好赶在这段时间碰上公积金贷款划扣,市民的公积金还款业务是否会受到影响,是否会留下不及时还款的不诚信记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科副科长余兴艳说,5月19日至6月13日暂停贷款业务审批期间,该中心窗口仍提供自办贷款登记和业务咨询服务。6月1日至6月15日暂停公积金贷款回收,6月16日零时起划扣当期还款额。
对于逐月还款业务,相应的款项仍会在还款日直接从公积金账户转到还款账户,并不影响市民的还款记录。但由于单位无法在这期间实现公积金缴存,因此市民只要确保还贷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抵扣一至两个月的贷款,就不用担心无法及时还贷。
至于在业务停办期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余兴艳表示,公积金中心在此期间暂停审批,但是接受预受理登记。新系统上线后,贷款符合条件的,该中心会直接审批并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贷款。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直接办理手续。
记者了解到,在业务停办期间,因离职而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市民,也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预受理后,将在业务重新开办之后,经审批直接将公积金款额划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账上,而无需申请人再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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