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职工由于生活困难,中断养老保险缴费,游离在社会保障安全网之外的问题,江西省从2010年起推出“助保贷款”,帮助他们实现老有所养的愿望。
“今年5月份,我就能拿到每月近千元的养老金了,多亏了助保贷款。”4月20日,李泉水高兴地对记者说。今年61岁的李泉水是原江西南丰县畜牧兽医站的职工,原本去年6月就到了退休年龄,可由于企业改制后失去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加上做生意亏本,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企业改制后欠缴的2万元养老保险费一直无力缴纳。“不补齐养老保险费,就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不能领取养老金。”李泉水说,“今年3月,我向县社保局递交了助保贷款申请,现在保费已经补齐了,退休手续下周就能办下来,可算是去掉了这块心病。”
江西“助保贷款”的主要内容是:对在未来8年内将要退休的特困人员,采取政府担保、财政贴息的方式,向
银行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这笔贷款不能提现,而是作为个人缴费直接进入养老保险基金专户;贷款利率按银行基准利率执行,退休前由财政贴息,退休后利息由个人承担;助保对象退休以后,按不低于本人养老金30%的比例按月偿还贷款。目前,江西铜鼓县、广丰县、南丰县已先后实施了“助保贷款”政策,其他各地也正在积极推进。截至目前,1200余名特困群众在该政策的帮助下,顺利拿到了退休金。
“助保贷款是花小钱办大事,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银行得利润、社保得持续。”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万斌告诉记者,以江西最早实施“助保贷款”的铜鼓县为例,2010年7月至2013年年底,政府共贴息84万元,解决了500多名特困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问题,补收基本养老保险费957万元,实现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从长远看,困难人员养老有了保障后,也为政府减轻了财政兜底的压力。”万斌说,通过测算,特困人员贷款续保,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扣除贷款本息,月均实得金额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再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有效减轻了财政在低保方面的支出压力。
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61.68万名参保职工中断了缴费。其中,接近退休年龄的困难职工约9.3万人,占中断缴费人数的15%。“我们将在总结三地经验的基础上,由省里统一制定助保贷款实施办法,在制度设计上予以优化后,在全省推行,并根据财力逐步扩大覆盖面。此外,针对金融机构对助保贷款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我们计划利用社保资金集中储存的优势,挑选合作银行,保证利率既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又能提高银行的积极性,实现‘双赢’。”万斌说。
据了解,我国目前有3亿多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有3800万人因种种原因中断了缴费。江西推行的“助保贷款”,通过个人承担主要责任、政府财政担保贴息、银行发放贷款的三方负担机制,帮助因特困中断缴费人员实现了老有所养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