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2日
内容导读: 骗取兼职者身份证、银行卡后,利用虚构的工作单位、职务、收入等信息申请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在支付兼职者几百元的好处费和电子产品首付款后,就能轻松骗到货真价实的商品。
骗取兼职者身份证、银行卡后,利用虚构的工作单位、职务、收入等信息申请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在支付兼职者几百元的好处费和电子产品首付款后,就能轻松骗到货真价实的商品。近日,徐琮、金栋良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大学生“兼职”贷款消费被骗
2013年12月的一天,大学生丁强在网上浏览本地论坛时,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求兼职数名,高回报,每小时500B1000元。丁强一看动了心,便立刻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要求他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前来面试。
2013年12月22日,丁强在一家茶室见到了发信息的公司的负责人徐琮。徐琮说,丁强的工作就是给一家手机店充场,帮商家刷销量,“我给你首付款,你去申请分期付款购买电子产品。”
徐琮随即给丁强编造了虚假的工作单位、职务、收入,并让他背下来。之后,丁强在徐琮的安排下来到一家商场的手机销售点,用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和虚假个人信息,与捷信金融服务公司签订个人消费贷款合同,从该手机销售点购买一部苹果5S手机,承诺还款期为12个月,每月还款350元。
交了1500元首付款后,丁强很快就拿到手机。按照约定,他把手机交给徐琮,徐琮给了他500元好处费。
后期贷款怎么解决呢?徐琮让丁强放心,说贷款会被“技术处理”成死账,“绝不会让捷信公司去找你”。
一个月后,丁强收到了捷信公司的还贷通知,他才知道自己果然上当受骗了。丁强报案后,公安机关将徐琮、金栋良等人抓获。
一些被害人竟陆续加入犯罪团伙
在常州很多商场,捷信公司都开办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顾客在商场申请这一贷款后,只需交首付,剩余款项由捷信公司支付给商家,就可以先拿到商品,再按照约定向捷信公司还贷即可。
从这一业务中,徐琮看到了“商机”:如果骗用他人身份办理贷款,就可以既拿走商品又不用还贷。
今年1月初,徐琮与金栋良、陈霞合伙开了一家有名无实的金融公司,以“给手机店充场”、“帮商家刷销量”等借口招聘兼职者,骗使兼职者利用个人信息贷款购买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再将所骗产品出售,赚取差价。
徐琮是该诈骗团伙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上网发布招聘兼职信息、接待应聘者,并负责将骗来的商品出售。金栋良作为主管,主要负责为兼职者编造虚假信息,带领兼职者办理消费贷款,收回所骗电子产品等事项。陈霞主要负责财务,记录每笔账款的来龙去脉。后来,被徐琮骗来办理贷款的几名被害人也陆续加入进来,帮忙寻找兼职者。
不到一个月,该团伙就作案38起,骗得包括手机、平板电脑在内的33部高档数码产品,涉案金额11万余元。截至案发,已有多名被害人收到了贷款公司的还贷通知。
审核机制薄弱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小额消费贷款具有简单、快速、灵活等特点,客户在商场内直接递交贷款申请,60分钟内就可以获得批复。但贷款公司难以当场核实客户所提交资料的真伪,这为骗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通常情况下,贷款公司会制定后期回访机制,通过拨打客户所在单位的电话核实其消费能力。但在本案中,这一做法也是徒劳的。为应付回访,徐琮购买了大量廉价的手机和手机卡,每张手机卡对应一个客户,客户所留单位的电话都是徐琮事先准备好的号码。这样一来,回访电话都打给了骗子,当然不可能发现其中的猫腻。
“诈骗团伙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并不是因为他们作案手段有多高明,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被害人受到高额回报的诱惑,放松了警惕,而贷款公司审核机制薄弱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人们,一定要保护好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将以上信息借给陌生人使用。同时,也要多学习一些金融知识,不要轻信那些能将贷款“技术处理”成死账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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