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农经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2日
内容导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做解读时提到:“至少四年前,银监会就发过通知,不需要抵押物的信用贷款,最高贷款额可以达到30万元。”他这番话,反驳的是“农村金融必须要土地、房产抵押”这一说法,意在说明靠信用贷款,也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农户贷款难。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做解读时提到:“至少四年前,银监会就发过通知,不需要抵押物的信用贷款,最高贷款额可以达到30万元。”他这番话,反驳的是“农村金融必须要土地、房产抵押”这一说法,意在说明靠信用贷款,也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农户贷款难。
这份被提及的通知,为银监发〔2007〕67号文。通知称:原则上,对农村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0万-30万元,欠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万-5万元;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可在信用贷款额度基础上适度提高。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个“可以达到”的额度在现实中远未达到,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额度只有1万元,而更多涉农金融机构则完全没有针对农民的纯信用贷款。联保贷款额度,多数也以20万元封顶。这意味着,银监会的通知,在众多金融机构那里,成了白纸一张。
金融机构集体不从的背后,是市场对政府管制的抵触,对那只伸得太长的“有形之手”的还击。银行作为市场主体,要保证盈利,至少要不亏损。银行放出一笔款,必须要按期收回本息。农民作为弱势群体,抗风险能力差,还款能力弱,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应该进行严格的信贷控制。但为了解决农户贷款难的实际问题,国家对涉农贷款进行了大力倾斜,并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这一条本身没错,放到国内国外,都成立。
但这些政策的立脚点应不违抗市场经济规律,通过政策手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一方沾光而让另一方“出血”必然不可行,即便施行也不会长久。如果只是政府振臂一呼,众银行群情激昂、纷纷表态,只能面临阳奉阴违的失败结果。如果银行严格按通知要求,把额度提高到30万元,在目前的社会现实面前,很多银行不仅要战战兢兢“打哆嗦”,恐怕还得真正“出点血”。
真正的农村金融创新,不是发个通知,让银行提高额度就能办到的;况且,这样的管制也缺乏依据。企业凭什么做不乐意做的买卖?政府要做的,是解决框架问题,赋予农民完全的财产权,为农民提供公益性担保,提高商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收益预期,培育多种形态的互助合作金融。有这么多事情要干,这些都比作痛心疾首状,大谈“公共意识”、“奉献精神”、“国企责任”要务实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