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攀枝花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2日
内容导读: 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攀枝花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重要突破,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批准我市今年2.54亿元总贷款额度全部发放到位,成为全省4家试点城市中首个完成2012年贷款发放任务的试点城市。
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攀枝花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重要突破,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批准我市今年2.54亿元总贷款额度全部发放到位,成为全省4家试点城市中首个完成2012年贷款发放任务的试点城市。
据了解,自2011年攀枝花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以来,该项工作被列为我市“急难险重”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之一,实行风险抵押,年终考核兑现,极大提高了各部门贷款发放的积极性。同时,积极争取,经国家住建部等有关部委同意,简化了申请贷款手续,由过去的“四证”齐全简化为“一证三函”。
2011年和2012年两年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2983套,总投资为16.5亿元。我市通过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9382套,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66亿元,两年间住房公积金支持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套数占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72%,贷款额占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投资额的59%。公积金的充分使用,为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让众多困难家庭实现了“居有其屋”的梦想。截至2012年末,我市已按期收回攀煤清香坪小区、西区格里坪一期、西区西贵金沙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人才公寓公租房项目、盐边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贷款本金共11820万元,未发生一笔逾期贷款和逾期利息,为贷得快、用得好、收得回开了好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