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阿思达克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8日
内容导读: 中保监向保险公司发出一份《关於禁止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通知》,严禁保险机构以各种违规手段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不得协助相关机构和个人开展民间借贷。包括严禁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直接借贷给其他机构和个人、利用保单质押贷款将资金贷给非保单持有人、开展委托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串通金融机构出具虚假存款证明挪用资金、违规购买有关金融产品、超标准和超范围使用回购融入资金等。
中保监向保险公司发出一份《关於禁止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通知》,严禁保险机构以各种违规手段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不得协助相关机构和个人开展民间借贷。包括严禁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直接借贷给其他机构和个人、利用保单质押贷款将资金贷给非保单持有人、开展委托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串通金融机构出具虚假存款证明挪用资金、违规购买有关金融产品、超标准和超范围使用回购融入资金等。
《通知》同时要求,保险机构应进一步加强活期存款投资比例、交易对手、运作方式的管理,不得从事内幕交易和不正当关联交易;规范融资融券行为,严格执行融资融券资金收付专用账户、
融资杠杆比例、资金使用范围、交易市场和品种等规定;规范不动产投资运作,加强专案资金管理,不得以专案公司为平台参与民间借贷。
据悉,早於去年10月中旬,各地保监局相继接到中保监资金运用部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展开对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自查与抽查行动。加上今年经济被看好,银行批出贷款或较松手,而民间贷款亦开始活跃,连保险公司亦积极参与,故引起中保监要求保险公司自查,防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