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1日
内容导读: 近日,市南区的薛先生通过党报热线读者接待室反映:他于2009年贷款购买了一辆家用轿车,贷款银行指定青岛海卓担保公司作为其担保公司(该公司位于宁夏路288号市南软件园产业基地4号楼311室),在办理手续时该公司收取了担保金和担保押金,并承诺还清贷款后,担保押金会立即退还。
近日,市南区的薛先生通过党报热线读者接待室反映:他于2009年贷款购买了一辆家用轿车,贷款银行指定青岛海卓担保公司作为其担保公司(该公司位于宁夏路288号市南软件园产业基地4号楼311室),在办理手续时该公司收取了担保金和担保押金,并承诺还清贷款后,担保押金会立即退还。2012年8月他还清了全部贷款后,并于9月初按规定将退还押金所需的材料备齐后交给了该担保公司有关部门,当时对方承诺一个月左右将押金款汇到他的银行卡上,但是之后对方却言而无信一拖再拖不给退款,直到现在已过去4个多月了,押金还是未退还。他多次向对方讨要,却总是被以各种理由拖延。
调查反馈:接到反映后,本报记者致电青岛海卓担保公司,接听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称,贷款车主在还清全部贷款后,向公司提交还清贷款的相关手续,公司财务将会在三个月内将押金退还给到客户提供的银行卡中。当记者问到“为何薛先生的押金已过了4个多月还未退还?”时,对方称,“可能是财务事情多吧,会帮薛先生催一催的,只要手续齐全不会推延很久的。”由于对方未能明确答复退还押金的时间,记者随后建议薛先生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薛先生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