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易 小编:张莹莹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6日
内容导读: 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较高,小企业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受理较难,这就造成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往往会向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求救,民营担保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在产权结构、资本金规模、信用杠杆率等诸多方面都开始遭遇发展瓶颈。
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较高,小企业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受理较难,这就造成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往往会向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求救,民营担保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在产权结构、资本金规模、信用杠杆率等诸多方面都开始遭遇发展瓶颈。
绑架担保究其原因有下面三个:
1.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拓展业务,抢占市场,担保公司和银行机构主观上均存在刻意放松对借款企业资信和经营情况的审查,一些信誉不良、经营不善的次级客户轻易获得了担保贷款;加之银行、担保公司后续管理不力,贷后保后监测疏于形式,不仅未能及时发现预警信号,也为逃债企业提供了转移、隐匿财产的机会。
2.引入专业担保公司发放的担保贷款,商业银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首先是向担保公司诉求债权,而实际债务人则躲在“担保防火墙”后面。
3.目前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与民营担保公司还没有实现系统联网,担保公司无法掌握被担保企业在各家银行的授信状况,更重要的是被担保企业违约逃债的不良记录没有进入征信系统,这就极大的鼓励了不诚信企业骗保逃债的冲动。
民营担保公司业务经营出现绑架现象,从制度设计上反映出合作银行与担保公司风险承担的非对称性。合作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应遵循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原则,但由于担保公司事实上的弱势地位,后者承担了100%的贷款风险;而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担保公司承担70%—80%的风险责任。风险分担的机制会促使银行更加审慎的选择客户,严格放贷标准,重视贷后管理,积极追讨债务。
担保公司的优势就是门槛低,办事效率高,放款速度快,接受各种形式的抵质押物做为反担保措施。如果说民营银行对民营金融来说还是一个“梦”,那么民营担保和小贷公司应该是当前我国民营金融的主要市场模式,二者能否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民营金融作为金融服务行业未来的市场结构和发展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