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冶金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31日
内容导读: 自2011年11月某钢材市场“老板跑路”事件撕开钢贸资金缺口这一现实,一些钢贸老板因参与行业担保公司而未尽联保之责,被推上了民事诉讼被告席。
自2011年11月某钢材市场“老板跑路”事件撕开钢贸资金缺口这一现实,一些钢贸老板因参与行业担保公司而未尽联保之责,被推上了民事诉讼被告席。由此,圈内外人士对行业担保公司颇有微辞,认为钢贸行业本轮资金缺口都是担保公司惹的祸。究竟事实如何?我们又该如何看待钢贸行业担保公司呢?
行业担保公司和大家熟知的典当行一样,都是形式多样的民间金融组织之一。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的确立促使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曾经一度消失的典当行和行业担保公司重新出现。最初,作为吸纳民间富余资金引入业内投资的尝试,由来自同一地区相互熟识的企业家抱团成立资金合作互助组,在小范围内搞一些资金运作。这样的运作,资金成本比银行利率稍高一些,但远比企业自行在民间融资利息低,受到参与者的欢迎。不久,在有关部门的认同下,钢贸行业在资金互助合作组的基础上成立了担保公司。其运作模式基本上沿袭互助组的诚信体系,以此来确保资金的安全运作,并利用物流金融理念撬动资金杠杆,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持下,为一部分国有金融机构顾及不到的企业提供了资金帮助。
另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传统的民间资金唯一的去向是存储到银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推动下,民间资金开始寻觅高回报的投资方向,催生了类似典当行、行业担保公司等那样的民间金融组织。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中重商主义不停地伤害业界原有的诚信体系,使得以互助组诚信体系维持资金运作安全的做法变得越来越不可靠,一些监管失位的行业担保公司为日后钢贸行业出现资金缺口埋下了隐患。
从本轮资金缺口中我们可以看到:所有担保公司都承担了同样的职责银行贷款坏账的最后一道“防火墙”。然而不同的是,各担保公司存在的资金缺口不一样,有大有小,有的几乎没有。原因何在呢?
通过一些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与担保公司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有关。高素质的担保公司总经理,早在本轮资金缺口风波乍现之时,就采取了有效的防患措施,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早地收回了贷款。而有的担保公司总经理,平时疏于风险控制,出现资金缺口后就拍拍屁股开溜了。更糟糕是这些经理人在开溜之前还以掌握担保公司内部机密为由与董事会叫板。据笔者了解到,本文开头所提到的那位跑路的老板,其所在公司就存在内讧现象。由此看来,行业担保公司这一民间金融组织形式的存在,与钢贸行业资金缺口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因此,如果钢贸行业担保公司想继续生存,就必须找出自身不足的地方加以弥补完善。最近一些联保企业被推上民事诉讼的被告席,就说明有一些担保公司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重复质押也好,违反专款专用规定也罢,都是贷款人利用担保公司的监管漏洞造成的。因此,行业担保公司要以此为戒,在日后开展各类业务时,必须完善监管机制和体制,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努力将资金缺口消灭在萌芽之中。
近年来,政府在解决小微企业资金运作中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民间金融组织的合法地位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覆盖面和推进的速度仍跟不上实际的需求。许多民营企业在难以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的情况下,不得不承担高利贷风险寻求民间金融的支持。在众多民间借贷纠纷中,传统民间借贷已经难用“行规民约”进行规范,需要政府尽快建立有效的法律制度,在激活民间金融生存发展空间的同时,制止其野蛮生长。行业担保公司本是民间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合法地位必须建立在法制基础上。从目前钢贸行业情况来看,政府相关部门应结合当下资金缺口的情况,在修复受到重创的诚信体系过程中,建立完善民间金融的法律框架。须强调的是,在建立这一框架时,不但要抓好出事后的严厉惩罚,更要建立相关机制,以杜绝行业担保公司在发展进程中出现监管漏洞和其他事端。
在《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中,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和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等,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行业担保公司能否借鉴温州的一些经验,加固自身的合法地位,拓宽合适的成长空间,驶入有法可依的轨道通过疏堵有序的管理,使行业担保公司充分利用民间资金,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行业银行,改变以往只是靠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撬动资金的杠杆作用这一较为单一的做法,避免它对地方社会经济产生负面作用。如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制订培育行业担保公司的相关政策和计划,促进其在解决广大小微型企业资金短缺的同时,探索出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