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省金融办发布消息,在今年8月底以前,省金融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规范,以防范各类风险发生。
担保公司有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两种。融资性担保公司是特许机构,需要通过地方监管部门前置性审批许可,并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在工商等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成立。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尚未实行准入管理,其注册登记没有前置性的行政审批要求,也不持有经营许可证,只要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直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其他注册登记即可成立。通俗地讲,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持牌机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是非持牌机构。在业务上,融资性担保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主要是与银行合作,替借款人担保,他们有银行授信额度。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做一些类似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前者可以兼营后者的业务,而后者不能经营前者业务。
此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以“担保”名义进行宣传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防范其以“担保”名义误导、欺骗公众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对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或违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和取缔。
省金融办特别提醒:对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广大群众应做到理性投资,不要轻信高利回报,防范资金风险。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拒绝参与非法集资、非法吸存、高利放贷等行为,树立合理投资理念。一旦发现社会上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举报,防止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