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 小编:张莹莹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4日
内容导读: 近日,宜昌市财政局与劳动就业管理局、贷款发放行、担保机构等部门,在支持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基础上,联合推出合伙经营 “捆绑式”贷款新政策。
近日,宜昌市财政局与劳动就业管理局、贷款发放行、担保机构等部门,在支持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基础上,联合推出合伙经营 “捆绑式”贷款新政策。
根据新政策,创业人员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承包农村养殖、种植业的省内城乡劳动者,参加经营的合伙人可按每人5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金额实行“捆绑式”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妇女、高校毕业生(持有3年以内高校毕业证)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将人均最高额度提高至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的比例按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00%。展期不贴息。
这一政策打破了对创业者持有经营执照性质的限制,填补了宜昌市小额担保贷款的空白,将惠及更多的创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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