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易贷网 小编:季晶晶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内容导读: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莆田方先生偶然从自己信用报告中得知自己竟然成了别人贷款的担保人,但是方先生对这笔担保贷款毫不知情。经查实,这笔贷款为同村某陈姓兄弟在莆田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方先生联系到陈姓兄弟,对方称确实有办过贷款,也请人做了担保。担保人和方先生同名同姓,但并不是方先生。既然不是同一人,那身份证号码也应该不同,那这笔担保记录怎么会出现在方先生的征信记录里面呢?如果借款人不还款,那方先生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并还款吗?对此,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表示,会对此事进行调查,看担保人签字是否方先生本人签名。由于担保人具有连带责任,在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担保人就要负责偿还。对于担保人而言,银行主要考虑的是他的信用记录和经济实力,与他担保多少笔贷款没有多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