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3日
内容导读: 清远市人社部门近日公布,为贯彻落实《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清发〔2012〕22号),结合我市在2012年11月出台的《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乡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2〕117号),去年下半年以来,市人社局大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至11月17日全市,全市的发放量已经达到450笔,涉及金额3913万元。
清远市人社部门近日公布,为贯彻落实《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清发〔2012〕22号),结合我市在2012年11月出台的《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乡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2〕117号),去年下半年以来,市人社局大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至11月17日全市,全市的发放量已经达到450笔,涉及金额3913万元。
据了解,2003中央和省就出台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但由于2012年以前,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小、门槛高、办理程序繁琐等原因,无论是借款人还是经办银行都没什么积极性。为了扭转清远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落后局面,助推清远全民创业,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市人社局在《清远市城乡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和《清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清财社〔2013〕18号)基础上,会同财政局、邮储行研究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城乡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规定的通知》(清人社〔2013〕288号)。进一步对小额担保贷款的申办流程、办理时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简化了工作流程,取消了借款人的反担保要求,对于农村创业者,不需要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对从事种养殖的,不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只要提供有效的承包合同即可,简化了创业计划书,取消了人社、财政部门入户调查的环节,放贷审批权全部交给了经办银行。
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尤其在创业培训班中开展创业扶持政策专题讲座,重点讲解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措施。从去年年底开始,市人社部门就开始与市财政、市邮储行就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开户问题不断进行协商,并不断督促各地也要首先协调好开户问题,尽快启动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工作。从5月份开始,开始实行周报制度,要求各地每周上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进行及时督导。
截至11月17日全市已经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913.6万元(其中通过邮储行发放407笔,金额3525.6万元),发放规模与2003年到2012年的总规模(682万)相比实现实质性的突破,全年发放金额有望突破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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