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宁波网 小编:范欣欣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日
内容导读: 帮他人担保贷款惹上官司的黄某,近日主动腾退房产交由苍南法院处置。此前,因借款人还不上钱,法院判决,黄某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院对其名下房产进行裁定拍卖,黄某却拒不搬出被拘留。出来后,依然拒绝搬出,被移送公安机关。
帮人担保贷款惹上官司 不执行判决被拘
帮他人担保贷款惹上官司的黄某,近日主动腾退房产交由苍南法院处置。此前,因借款人还不上钱,法院判决,黄某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院对其名下房产进行裁定拍卖,黄某却拒不搬出被拘留。出来后,依然拒绝搬出,被移送公安机关。
2012年8月,王某向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贷款)借款5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内按季付息,借款期限届满时本金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余某、黄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谁料。借款到期,王某却无力偿还。“联信贷款”向苍南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王某偿还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及其利息,余某、黄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余某、黄某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王某追偿。
判决生效后,王某、余某、黄某依然未按判决书履行偿还借款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11月4日,苍南法院对黄某名下的房产进行裁定拍卖。该房屋依法进入拍卖程序后,黄某及相关人员却拒不搬出。2014年4月1日,苍南法院向黄某发出腾空公告。同时,执行法官多次做黄某的思想工作,但黄某认为他仅仅是保证人,又不是他借的钱,法院不能将其房产拍卖。
去年3月16日,苍南法院依法对拒不腾房的黄某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但黄某仍然拒不腾退。去年10月24日,法院认为黄某屡次恶意对抗执行,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涉嫌犯罪,故将其移送苍南公安机关。今年4月18日,公安机关对黄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经初步审查后对黄某采取强制措施。
终于,在多次施压后,慑于法律的威严,黄某家属主动与“联信贷款”达成和解协议。
提供保证担保,需留意四个方面
律师告诉你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远进律师
黄某作为生效判决的执行义务人,不但没有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反而在其有执行能力的情况下多次阻碍法院的正常执行活动,不仅仍需承担履行判决义务的民事责任,还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谓代价沉重。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发现黄某并非借款的直接债务人,而是作为债务人王某的保证人,因王某无力履行债务导致其承担保证责任。生活中,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并不少见,大多是基于对债务人的信任或碍于情面,不少担保人对其中的法律风险并无多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平时,最常出现的就是保证,也就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在提供保证担保之前,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首先,在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之前,最重要的是要审查债务人的信誉和债务履行能力,债务人信誉好、偿债能力强,则保证风险相对小。其次,还要区分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对保证人来说最好提供一般保证。再次,要注意担保金额、范围和担保期限等约定事项,尽量不要超过自身的担保能力范围,若最终承担担保责任也不至于“倾家荡产”。最后,如条件允许,可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尽量避免或减少对外提供担保给自己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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