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沭阳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1日
内容导读: 近日,宿迁市人社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宿迁分行联合下发了《宿迁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分别从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反担保方式、业务流程、工作考核与奖励、部门职责、风险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将进一步规范该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利于扩大贷款规模,拓展创业扶持的深度和广度。
近日,宿迁市人社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宿迁分行联合下发了《宿迁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分别从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反担保方式、业务流程、工作考核与奖励、部门职责、风险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将进一步规范该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利于扩大贷款规模,拓展创业扶持的深度和广度。此次出台的《办法》有以下六个亮点:
(一)扩大扶持对象范围。将城乡所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二)提高贷款额度。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合伙企业可申请额度最高为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额度最高为200万元。(三)拓宽微利项目范围。将种植业、养殖业以及社区商贸服务业等都纳入微利项目范围。(四)简化贷款业务流程。对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向所在地基层人社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直接向所在地创业指导机构提出申请;对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直接向所在地创业指导机构申请即可。(五)降低反担保门槛。除可用抵(质)押、信用保证、联保等方式外,对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且创业项目经市以上开业指导专家组论证通过的,或在信用社区内从事创业经营活动,且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3万元以下,持有社区出具的个人资信证明的,可免除反担保措施。(六)加强贷款管理。明确财政、人社、人行、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等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对把关不严、玩忽职守超权限或范围运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及当事人的责任.
据统计,到6月上旬,全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4亿元,开展创业培训7506人,培训后成功创业3624人,带动就业1.9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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