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点地产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6日
内容导读: 2月25日晚,新湖中宝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海宁绿城新湖进行融资担保。
2月25日晚,新湖中宝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海宁绿城新湖进行融资担保。
公告称,新湖房产拟为海宁绿城新湖提供以1.5亿元额度为限的经济担保,为其贷款提供信用保证。该担保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担保的期限为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到期日在2015年6月29日之前的融资。
资料显示,海宁绿城新湖由新湖房产和绿城分别持有50%的股权。
此次,新湖房产和绿城为海宁绿城新湖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3亿元及其利息、费用。按照持股比例,各自提供担保金额均为1.5亿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海宁绿城新湖总资产为28.56亿元,负债总计27.2亿元。2011年全年收入为4.16亿元,净利润4838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25.54亿元,负债总计22.4亿元,净资产3.13亿元;2012年1-9月收入9.26亿元,净利润1.782亿元。
新湖中宝称,此次担保贷款拟用于补充海宁绿城新湖经营流动资金。海宁绿城新湖资产实力较强,偿债能力和经营业绩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海宁绿城新湖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此次担保用于补充该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该公司的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