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峡晚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30日
内容导读: 昨日,市政府办转发市财政局文件,决定在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和宜昌高新区范围内,从今年到2016年,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的城区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给予最高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市财政在2年内实行全额贴息。
昨日,市政府办转发市财政局文件,决定在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和宜昌高新区范围内,从今年到2016年,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的城区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给予最高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市财政在2年内实行全额贴息。
文件规定,城区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等进行个体经营或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其中,女性可放宽到8万元,据称此举旨在促进女性就业。
鼓励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共同创业,实行“捆绑式”贷款,人均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市财政2年内按国家贷款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同时,当年新招城区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达现有职工30%以上,或规模100人以上的企业新招城区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超过现有职工15%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财政2年内按国家贷款基准利率贴息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