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3日
内容导读: 如今,创业贷款成为很多人创业必须的因素之一,不仅解决了失业人员走上再就业道路,还使不少人过上了小康生活。10月中旬,在新宁县白沙镇种植优质葡萄的县木材站下岗工人陈南忠先后将销售款近20万元存入了县信用社营业部。他说,没有县里的创业贷款,他不可能办成葡萄园。
如今,创业贷款成为很多人创业必须的因素之一,不仅解决了失业人员走上再就业道路,还使不少人过上了小康生活。10月中旬,在新宁县白沙镇种植优质葡萄的县木材站下岗工人陈南忠先后将销售款近20万元存入了县信用社营业部。他说,没有县里的创业贷款,他不可能办成葡萄园。
至10月23日,新宁县先后发放创业贷款5610万元,帮助400多名失业人员再就业,支持了310名大学毕业生创办实体,支持500多名返乡农民工回乡办企业、从事种植业。
2011年初,新宁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了以创业拉动就业的战略,出台了《新宁县创业贷款实施办法》,县劳动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创业贷款的对象是在法定年龄内,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愿望,符合创业贷款条件持《失业登记证》人员、城镇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及部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贷款每人5万元,期限2年,政府财政按季贴息。贷款流程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向县担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对申请人创业贷款资格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推荐给担保中心,担保中心再评审其创业项目后推荐给县信用联社。
为充分发挥创业贷款对社会就业的推动作用,县就业服务局、县信用联社严格按照县政府下发的《新宁县创业贷款实施办法》操作,就创业贷款发放对象、条件、申报程序、贴息资格审查、贴息额度、期限的规定,并结合小额担保贷款的信贷准入标准,对符合创业贷款条件资料齐全的客户,视抵押或保证情况分别实行15个、5个工作日限时办理,以保证创业贷款能够及时发放到客户手中。
创业贷款业务的开办,让失业人员、城镇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燃起了新的希望,走上了自主创业之路。2011年,马头桥镇返乡农民工蒋开飞用创业贷款办起了竹鼠养殖场,现存栏800只,今年实现利润15万元,同时还带领周边5户群众搞起了竹鼠养殖;去年毕业于长沙女子大学的金石镇青年李丹,利用创业贷款在县城 崀山 步行街开办了女子服装专店,生意十分红火,月收入5000多元,她还聘请了一位销售员;白沙镇失地农民徐春林去年夏天用创业贷款在崀山镇崀笏街开办了一个家庭宾馆,常常高朋满座,今年“十一”黄金周长假,他每天收入达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