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沈北国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7日
内容导读: 昨日,沈阳市冬季高校大学生征集政策新鲜出炉,出台一系列新政策,包括沈阳市户籍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均为每人每年5000元。
昨日,沈阳市冬季高校大学生征集政策新鲜出炉,出台一系列新政策,包括沈阳市户籍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均为每人每年5000元,沈阳市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后选择复学的,享受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优待政策,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等。
优待金每人每年5000元
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间,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政府发给其家庭优待金,沈阳市户籍在校大学生优待金标准均为每人每年5000元,非沈阳市户籍的在校大学生享受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优待金标准。
入学前属沈阳市城镇居民的大学毕业生,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入学前属沈阳市农村居民的大学毕业生,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不低于户籍所在地区、县(市)上年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1.5倍确定(全市平均约17000元)。低于上年全市平均水平的地区,按全市平均水平确定。
退役复学补助6.3万元
沈阳市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后选择复学的,享受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优待政策,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确定(全市平均约63000元)。
入学前属沈阳市城镇居民的大学毕业生和入学前属沈阳市农村居民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出现役的,享受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城镇退役士兵有关安置政策。选择自谋职业的,由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确定(全市平均约63000元),服役满2年继续服役的,每年增加1000元。
干个体最高给50万元贷款
退役大学生士兵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2000元至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娱乐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