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早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8日
内容导读: 依托小额担保贷款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是国家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
依托小额担保贷款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是国家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近日,《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这是我区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在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负责人都来到了现场,解答相关政策情况。
据了解,从2003年7月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失业人员、妇女、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创业促就业的信贷支持。截至2011年7月末,广西小额担保贷款余额23.45亿元,同比增长155.33倍。
今年3月9日,修改并经审议通过的《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下发,并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办法中所称的小额担保贷款,是指由广西各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担保基金、担保机构以及借款人采用房产、土地、林权等抵质押或保证人担保等方式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发放,用于支持创业就业的贷款。在有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的贷款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