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30日
内容导读: 昨日,南京市政府网站发布通知称,南京将进一步加快全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发展,个人创业小额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
昨日,南京市政府网站发布通知称,南京将进一步加快全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发展,个人创业小额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
据悉,创业小额贷款的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在南京市登记失业的人员以及在该市注册成立创业实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信用记录良好,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等。
对于创业小额贷款额度,通知中也已明确指出,个人贷款一般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而创业人员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创业小额贷款期限一般每次不超过2年,如借款人到期还贷确实有困难或是需要继续支持的,在按规定偿还银行利息,所办项目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可以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时,填写《展期申请书》,申请贷款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