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1日
内容导读: 在昨日长春市召开的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暨软环境建设工作大会上,下发了《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
在昨日长春市召开的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暨软环境建设工作大会上,下发了《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长春市民营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未来五年长春市民营经济主要指标实现翻番增长。
允许以实物、知识产权等
作价出资 比例可占70%
长春市将在民企投资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坚持“非禁即入”。同时,实行先照后证制度。推进注册资本构成多元化。允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林权、拥有的其他公司股权等作价出资,其比例可占注册资本总额70%;允许延长注册出资期限。试行注册资本货币“零首付”,企业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最低3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金,剩余出资可在2年内缴足。
长春市还将放开住宅用于经营场所的限制。除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有特殊规定的行业外,经有利害关系的行为相对人同意,在不改变房屋产权登记中的房屋用途情况下,可将住宅用于经营场所。还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在不重名的前提下,允许个体工商户保留原名称,在生产经营范围、项目不变的情况下沿用原前置许可升级为企业。
党政机关人员离岗创业
可保留职务级别、编制5年
扶持新办微型企业。经认定,对新办投资额不超过10万元、雇员20人以下万户微型企业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两年不超过1万元的贴息;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离岗领办创办企业。经批准,可保留职务级别、编制、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5年内回原单位工作可按原职务安排。
大学生从事微利项目
最高可贷款15万元
长春市将实施“万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对高校大学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行“零收费”,对高校毕业生到长春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行“零门槛”。对高校毕业生成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企业的实行“零首付”,对持《长春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从事微利项目的大学生创业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对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创业项目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评审的创业项目进入市级以上创业园(孵化、扶持基地)孵化的高校毕业生或创业团队,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2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补贴标准按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的实际房屋租金予以补贴,最高金额每年1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民企自建重点实验室
一次性最高资助500万
长春将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民营企业。经国家认定科技型创新企业3年内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市级留成等额奖励给企业。
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民营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立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经新认定按国家、省不同级别一次性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的资助。
进世界500强民企
给予500万元奖励
长春市将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每年重点支持100户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壮大实力。对首次进入年度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首次进入年度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首次进入全国行业百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此外,鼓励民营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每年滚动筛选百户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纳入民营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对其中营业额和地方税收年均增速均达到30%以上的民营企业和首次进入“三上企业”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微型企业营业税起征点
上调到月营业额2万元
2013年全市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规模将达到5亿元,各县(市)区、开发区也要相应建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专项资金及发展基金。对经认定的新办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社会服务类民营企业,自创办之日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
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月营业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并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开通民营企业投诉专线
严肃查处涉软案件
长春市将全面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建立长春市民营经济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提高审批效率。还要成立长春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投诉举报中心,在长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举报中心加挂牌子,开通长春市民营企业投诉专线电话,严肃查处涉软案件。
多家银行官方授权申请渠道不泄密、审核快、服务全!欢迎访问我爱卡网信用卡在线快速申请通道: //cc.51credit.com/